先講一件自己在創作推理小說時發生的事情。在第一屆【島田莊司推理小說獎】揭曉之前,協會成員有交換閱讀彼此的作品,後來在聚會的時候,大家有稍微討論一下所有的作品。

 

 

其中協會成員寵物先生有提到我的作品──也就是《不實的真相》──裡發生了一個謬誤,文中提及員警的職稱是刑事組組長,但是現在早已改制,職稱已有變更。(換言之,現在不會有刑事組組長一稱)

 

當然,如果我的作品中沒有提及明確的時間點,那大可把此作的時間背景當成是改制之前。然而,我在書中的一開頭曾提及高鐵營運,高鐵營運是在2007,而警察組織改制的時間點是2005年,所以說,書中的職稱全都發生了錯誤。

 

為了訂正這個缺失,我將高鐵營運的描述刪掉,並且修正書中的一個時間點,讓整部作品的時空背景提前到2005年改制之前。

 

之所以選擇這麼作的原因有二:第一,倘若不改時間而改職稱,那整本書要從頭改到尾,為了省掉麻煩,我才會這麼做。第二,由於情節除了發生在當下的兩起命案之外,還牽涉到一起過去的懸案冤獄,當時承辦此案的警員職稱是刑事組組長,倘若現在的職稱改了,或許會造成讀者在閱讀上的不便。

 

扯了一堆,就是要跟大家講,小說當中警察程序的部份向來都不好處理,所以要將警察作業的程序寫好實在是相當不容易,我相信每個推理創作者或多或少會遇到這樣的問題。

 

我在寫《不實的真相》一書時,曾參閱了一本書籍,內容關於警察程序,還有相關法規,書後還附有拘票、搜索票的格式內容,頗具參考價值;不過成書年代久遠,不少制度都已經更改(比方說:那時的搜索票還是由檢察官簽發,但是現在已經不是了),所以這類資料或許改由在網路上搜尋查閱會比較即時方便。

 

我後來在網路上查到了「警察偵查犯罪手冊」,倘若在描寫警察程序的創作者不知該如何下筆,可以參閱一下這兩個網址,我相信能夠讓自己的作品更加具真實感和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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