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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說兩個都很重要嗎?──我知道這樣的講法很取巧(或者說很鄉愿),不過我真的是這樣認為。

 

「劇情重要」的想法一直是主流,我相信也沒有人可以否定這樣的說法,畢竟不是每個讀者都想去解難解複雜的謎題,除了推理迷之外,大多數的一般讀者都只想要享受小說當中精采的劇情。

 

那既然如此,有時會妨礙劇情推演的詭計謎團又怎麼會重要呢?

 

我認為詭計謎團重要的原因,並非完全是為了要保有推理小說的特質和特色(因為現在有些作品沒有什麼推理元素都可以被稱作推理小說),更重要的原因,正是因為劇情很重要,所以詭計謎團才更顯重要啊!

 

看到這裡,我知道,有人心裡可能會想「格主,你還是說中文吧!」或是想跪求翻譯,不過,讀這篇文章的網友先別急著開噓,請繼續看下去。

 

我以前曾看過一本書,書名好像叫《編劇概論》,我記得不是很清楚了,我只知道那本書裡提過:世界上所有文學作品的劇情可以大致分類成三十六種(不知道後來有沒有再增加幾種?)。

 

是的,你沒看錯,就是三十六種劇情這麼少(我講的那本書甚至把那三十六種劇情逐一條列出來),當然其中細節會有不同,但是基本架構就是三十六種這麼少。換言之,要想出前所未有的嶄新劇情就跟要想出驚天動地的詭計是一樣困難的。(相關討論請看此網址

 

所以作者在想劇情的時候,可以同時配合詭計的實行(話說,有哪種類型小說可以像推理小說這樣,除了劇情、人物、佈局之外,還有一個「詭計謎團」的元素可以運用?),簡單地說,就是「詭計與劇情進行排列組合」,這樣的做法或許能讓老掉牙的劇情產生新意。

 

打個比方說,「記敘者是兇手」的劇情,以前的作品是用「不在場證明」詭計來搭配,或許現在的作家可以改以「凶器消失」的詭計來搭配「記敘者是兇手」的情節──這樣的做法多少可以增加一點新意(我要強調一點,我只是舉例,並非意有所指XD)。

 

上面那個例子還只是單純的排列組合,或許無法顯示出詭計謎團的重要性,那再看看下面這個例子,就更可以知道詭計謎團有多重要了。

 

例如「偵探是兇手」的情節,別說是推理小說迷,一般的讀者可能也早就耳熟能詳了,我相信多疑的讀者一定會本能地去懷疑每個出場人物,「扮演偵探的兇手」只要一度被懷疑到,這麼一來,「偵探是兇手」的意外結局也會變得不意外了。

 

不過,只要作者能夠替「扮演偵探的兇手」安排一個很自然的不在場證明詭計,那麼就算再怎麼多疑的讀者,也會因為那個自然的不在場證明詭計而失去戒心,進而對後來揭曉「偵探是兇手」的結局大感意外。

 

所以,我認為推理創作者在思考劇情鋪排的同時,也要多放點心思在詭計謎團的設計上,這麼做不為了什麼,只為了讓自己的作品能夠更別出心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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