殲滅十三區

 

 

我曾在部落格某篇的觀後感說過,看到過往經典在現代影片畫質與拍攝技術的雙重提升下重生,對我個人而言,有一種莫名的吸引力,而這部《殲滅十三區》也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我沒看過John Carpenter十萬美金版本的舊版,不過光看預告片,我就覺得翻拍的新版是值得的:不論是畫質或是槍戰場面,新版都勝過舊版許多(其實這也是應該的,都隔了幾十年了,電影拍攝技術都不知已經提升了多少,拍出來的新版還勝不過舊版,導演應該要去切腹了);然而,在某些影評人和觀眾的眼中,卻不是這麼一回事。

 

最大的關鍵似乎在於新版跟舊版在細節方面上有極大的差別,新版在情境背景的建構上似乎出了很大的問題,新版的簡略故事情節如下:

 

即將關閉的第十三區警署突然接獲指示,必須協助因為暴風雪導致無法帶領犯人直達監獄的法警們,拘留一名重犯一個晚上;這名重犯的出現,讓第十三區警署陷入極度危險的困境,一群配有強大火力的團隊要在當晚攻陷第十三區警署,目標是殺死那名重犯,為了達成這個目標,就連警署裡的警察也無須留下活口……

 

這樣的情節稱不上複雜,但頗具戲劇張力,可惜卻出現了一個不合常理的小漏洞(也是某些影評大力抨擊的點):既然反派有充裕的火力與足夠的時間,要攻陷的目標是一個與外界失去連繫的地點,那怎麼會久攻不下呢,反派連直升機都能出動了,火箭筒或手榴彈之類的強大火力會弄不到?

 

故事當中一度出現臥底奸細的情節(某人突然冒著槍林彈雨跑進第十三區警署,被警方懷疑是敵方派來的奸細),那我就在想:何不在一開始就先設定警方內部傳出貪瀆情事,可能是某警員替反派頭頭洗錢,洗錢的帳戶密碼只有那名警員知道,而那警員恰好就在第十三區警署內,所以反派頭頭投鼠忌器,擔心誤殺了那名警員,才會沒有使用破壞力強大的軍火攻擊第十三區警署。

 

而這點還可以拿來設計成推理的線索:伊森霍克飾演的警察在逃走時,想到這個疑點(對方可以大舉進攻卻沒有這麼作,肯定事有蹊蹺),所以才會帶了「那樣道具」在身上,以備不時之需──這樣就可以避開情節的不合理性,同時又合理化最後突破困境的幸運(啊不然主角是小叮噹還是日日野,身上還可以無緣無故冒出「那樣道具」?)

 

即便劇情細節上出現了漏洞,但基本上我還是相當喜歡這部電影的,簡單卻又具高張力的劇情,加上劇烈緊湊的爆破槍戰,非常有娛樂性,相較於其他高成本重特效的動作片,《殲滅十三區》的成本效益十分高(這樣簡單的劇情也難怪John Carpenter的版本能以十萬美金就搞定),相當適合有志拍攝台灣動作電影的電影工作者參考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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